原标题:海口公安交警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夜间整治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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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少和预防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24日20时,海口公安交警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夜间整治统一行动,针对非机动车酒驾醉驾、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在2个小时的整治中,不少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因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接连被查,其中还有一些学生,交警现场对这些违法行为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琼山交警在行动前进行部署安排。记者 王燕珍 摄
5月24日20时许,在海口市琼山区三角池公园天茂百货路段、琼州大道路段等多个路段,海口公安交警琼山大队部署了100多名警力在琼山区各个整治点位同步开展整治行动。
20时许,在琼州大道与红城湖延长线交叉路口,2名身穿校服的学生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沿着琼州大道从府城往海口方向行驶,当执勤交警发现2名学生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时,示意对方停车。在进一步询问时发现,骑电动自行车的少年是一名初三学生还未满16周岁,交警当场通知学生家长前来处理。
未满16周岁骑车不戴头盔被查的学生接受交警教育(中间)。记者 王燕珍 摄
随后,交警对当事学生和其监护人进行了警示教育,讲解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骑车不佩戴头盔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同时叮嘱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我们知道错了,以后一定不把电动自行车给孩子骑行,教育孩子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学生家长表示。最后,交警依法对当事学生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21时许,在同一路段,有一位骑车的阿姨被执勤交警拦下。原来,这位阿姨原本载着一名年轻人,但是乘车人员因没佩戴头盔看到交警后,立即提前下车了,阿姨是佩戴安全头盔未系扣牢固。被教育过程中,阿姨的情绪一度有些激动,执勤女交警耐心告诉阿姨,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并未系扣牢固的,交警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交警也现场把相关的法律法规给当事阿姨看,给当事阿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
交警给骑车存在违法行为的阿姨进行普法教育。记者 王燕珍 摄
在沟通过程中,执勤交警告诉阿姨,其所骑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就上路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时,阿姨赶紧从电动自行车的箱子里拿出了自己的车牌,赶紧表示“车牌断掉了还没去补牌”,同时赶紧表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会立即去补办车牌。
在行动现场,记者注意到,大部分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时都有佩戴头盔,车辆也已上牌,但仍有部分骑行人在看到交警后,才慌忙戴上头盔。另外,“1车2人”的情况也不少。在被查的违法行为人中,有的是夫妻俩抱着年幼的孩子骑车一家三口都不佩戴头盔,有的是爸爸或是妈妈骑车载着2个孩子都没佩戴头盔,还有的是高中生骑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大家在被询问为何不佩戴头盔时,都表示“头盔被雨淋湿了”,还称都知道骑车不佩戴头盔的危害性,一时抱着侥幸的心理就骑车不佩戴头盔了,现在被查十分后悔。
家长骑车孩子不戴头盔还挤在车前。记者 王燕珍 摄
当天晚上,民警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佩戴头盔未扣好安全扣、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提醒,使违法驾驶人认识到交通违法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骑车违法的群众接受处罚和教育。记者 王燕珍 摄
海口公安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讲文明、守秩序、保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王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