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合肥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时间暂延迟至4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密集办理业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合肥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龄人员退休审核和参保人员死亡业务办理均延迟。

据介绍,对2020年2-3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延迟到2020年4月24日(暂定)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从退休次月开始发放。对2020年2-3月份死亡的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其相关死亡业务的办理可延迟到2020年4月24日(暂定)。期间因延迟办理多领的养老金或多交的养老保险费在随后办理死亡待遇时统一结算。咨询电话: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科,0551-63536390。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碧琦